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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紫綺資料簡介(個人簡歷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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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紫綺,女,是重慶亮點茶樓的實際管理人。2009年8月7日,隨著重慶市渝中區警方端掉了位于大溪溝的“亮點”會所,王紫綺等犯罪嫌疑人也一并被抓獲。2010年8月11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開設“亮點”賣淫場所的王紫綺等人涉黑案進行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亮點”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

    王紫綺 - 簡介

    王紫綺,行內人稱“三姐”,是重慶亮點茶樓的創始人之一(另一個是王婉寧)。王婉寧、王紫綺當初并沒有想到“亮點”會那么火爆,并且也沒有做大做強的長遠計劃,她們只是想根據關系和靠山,找點“打牌錢”。后來隨著逐步的生意和影響力都火起來后,王紫綺也就自然的建立起來了的她在重慶大地某個陰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營”。

    王紫綺 - 犯罪行為

    1994年以來,王紫綺糾集社會閑散人員鐘光玉、陶銘古等80余人,先后在渝中區開設靚點等8個賣淫場所,組織、強迫婦女賣淫,非法聚斂錢財。王紫綺的致富史就是一部壓榨重慶姐妹肉體和靈魂并創造黑惡勢力需要的資金的歷史,從而揭開重慶黑社會掠奪財富,建立經濟基礎的本質,雖然她們用極高的金錢收入誘惑小姐,理論上呈現出自愿的假象,實際上就是威逼脅迫。

    王婉寧、王紫綺姐妹倆手段殘忍,以威逼利誘、強迫控制管理賣淫婦女,用15年時間建立起了在重慶大地某個陰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營”。經查,亮點茶樓15年來容留2000多名婦女賣淫,強迫300多名受害婦女賣淫。 姐妹兩人及其組織成員采取欺騙、引誘等手段,從渝中區的朝天門、儲奇門等勞務市場將務工婦女騙至賣淫場所,采取扣押被害婦女身份證明、敗壞被害婦女名聲、傷害被害婦女家人、扣留被害婦女賣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對被害婦女進行人身、精神、經濟控制。 姐妹兩人及其組織成員對所控制的被害婦女制定極其嚴格的管理、懲罰規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禁止被害婦女與家人聯系、不準對外透露賣淫場所內的情況,對被害婦女實行統一接送、統一食宿。組織、強迫賣淫活動中,指定專人定期組織對被害婦女進行賣淫技巧培訓;定期進行逃避公安機關查禁的“應急訓練”,對培訓不合格的婦女進行經濟處罰和毆打;每天還會下達賣淫任務,甚至在受害婦女“經期”、墮胎后也不例外,否則便被當眾毒打后,關進黑屋斷食斷糧好幾天。經過這種長期應急培訓,其間的小姐和管理人員具備一定反偵查技巧,這也是“8.7”大清查當晚所有“小姐”和管理人員選擇集體“沉默”的原因。 這些受害婦女不僅被強迫賣淫,還要受到男性管理員的性侵害,盡管王氏姊妹制定嚴格紀律,嚴禁男性管理人員與“小姐”發生性關系,但身兼管理和“打手”雙重職責的團伙骨干陶銘古利用擔任茶樓主管的地位和強勢地位,采取暴力、威脅手段,先后強奸多名婦女。 2003年7月9日,被害婦女陳紅被強迫賣淫,從位于渝中區華一路時尚茶樓8樓翻窗逃跑時摔成高位截癱,王婉寧、王紫綺團伙擔心罪行敗露,竟然將其非法拘禁長達6年,禁止陳紅被外界的一切聯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被公安機關解救。 受害婦女蔡秀莉(化名)被強迫賣淫并被殘害致死,該團伙竟然私自的將其火化。 2009年2月,被王婉寧犯罪團伙控制長達4年之久的受害婦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非法拘禁和毆打,最終因長期受到非人折磨導致精神失常。后周某被團伙成員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郭某說,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慶勞務市場找工作后再未回家。2009年7月,長期找尋未果的郭某通過法律程序與周某離婚。他沒有想到的是,2009年8月12日,周某突然回來,但整個人很憔悴,臉色蒼白,反應遲鈍,手腳遍布傷痕,之前的事情不愿意說,只說自己有罪,邊說邊準備脫衣服,還要下車。后來經常深夜警醒,脫光衣服外出。家人帶她看心理醫生,醫生稱系長期關閉和驚嚇造成。 至今為止尚有7名受害婦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王紫綺 - 被逮捕

    2009年8月7日晚11時許,重慶市渝中區警方組織200余名警察,對位于大溪溝的“亮點”會所,發動突襲,一舉搗毀了該犯罪團伙。經過2個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綺、陶銘古,鐘光玉等三人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團伙成員50余人,全部被抓獲。

    王紫綺 - 與文強關系

    2009年11月,有網友發網帖稱,“三姐”王紫綺只是“亮點”的實際管理人,而“亮點”最大的股東就是文強。對這一點,也有媒體作過一些報道。那篇網帖作者稱,“亮點”每年年底開聯歡會,文強都會到場,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會到場。不過,網帖沒有披露文強是如何在背后操控和運作“亮點”的。

    王紫綺資料簡介(個人簡歷及圖片)

    而王紫綺被傳是文強的二奶的消息尚未得到有關方面的證實。

    王紫綺 - 污點證人

    王紫綺的口供稱,為了獲得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一支隊支隊長、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的保護,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陳濤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綺所送的人民幣1.9萬元。王稱,不僅如此,這幾年來,陳濤經常打電話給她,前前后后找了10多個小姐。對此,陳濤當庭予以否認。陳辯解道,如果真是這樣,應該有電話記錄,而且還應該有嫖娼場所,公訴方應該出具相關證據。 王紫綺爆出另一大丑聞便是,陳濤不僅自己找“小姐”,有一次還曾經代同案被告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找她要過小姐。 對此,陳濤同樣予以否認,他解釋道:2007年春節,他和王紫綺一起吃飯,當時王紫綺帶來一高一矮兩個女孩,介紹說兩人都是亮點茶樓的。飯后,幾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廳遇見了黃代強。后來的一天,他在武隆處理一個突發事件,接到了黃代強的電話,說他正在和文強一起唱歌,讓陳幫忙把先前那個高個子女孩叫來一起玩。陳濤于是打電話給王紫綺說了這個事。陳濤辯解稱,他當時并不知道高個子女孩就是“小姐”,只是以為她是洗腳妹,因此并不是“幫黃代強找小姐”。依據王紫綺的供述,王立軍調往重慶之后,陳濤曾給王紫綺示警,表示,上面現在查得很兇,關于亮點的舉報很多,讓其收斂一點。對此,陳濤當庭表示:“沒有的事”。 

    王紫綺 - 判決

    2010年8月11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開設“亮點”賣淫場所的王紫綺等人涉黑案進行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亮點”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

    一審宣判后,王紫綺、陶銘古等20人不服一審判決向重慶高院提出上訴。二審開庭前,趙祥和、邱冬2人撤回上訴。 2010年11月15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經過兩天的法庭調查、辯論及上訴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2011年1月5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王紫綺等涉黑案二審宣判,依法駁回王紫綺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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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時間:2022-06-21 2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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